流程說明 (1) 由運輸業者發出到貨通知,知會收貨人。 (2) 由收貨人至銀行贖單(採L/C、D/A或D/P)後,提供進口文件給報關行。 (2-1) 由船公司通知下貨地點,並由貨物進儲地收貨後回報船公司。 (3) 由報關行製作進口報單,並備齊報關文件。 (4) 由報關行將進口報單透過EDI傳送至關貿網路。(非連線業者直接將報單及備齊進口相關文件投單,由海關直 接鍵輸) (4-1) 由船公司經由EDI傳輸進口艙單至關貿網路。 (5) 海關取得關貿網路中有關進口報關單及進口艙單資料,由專家系統進行判定收單方式 。 (6) 海關專家系統判定收單方式後,將此訊息回覆至關貿網路 (7) 報關行(或貨主)直接自關貿網路中獲得海關回覆之訊息及通關方式。 (7-1)、(7-2) 無法收單之報單由報關行根據錯單原因進行補正後再傳輸。 (8) 依海關回覆訊息之收單方式將報單補齊,並各依規定進行通關作業。 (9)、(10) 繳稅放行。 (11)、(12) 由報關行可由連線電腦中得知貨物放行訊息,即可憑D/O直接至貨物儲放地點進行銷艙並同時安排拖 (卡)車提貨,載運至收貨人。 進口報關注意事項 一、進口報關應備之文件 二、進口應徵收之費用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