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日期: 中華民國 110年9月15日
發文字號: 基普業一 字第 11010350331 號
附件:
主旨:公告110年10月8日及國慶日連續假期期間(10月9日至11日),通關業務辦理方式調整事宜。
依據:財政部關務署107年3月16日台關業字第1071005759號函。
副本
公告事項:
一、110年10月8日(連續假期前一天)之一般進、出口通關案件,除特殊情形外,本關將於當日處理完畢。
二、為維持110年10月11日進、出口貨物通關順暢,本關採取下列服務措施:
(一)貨物進、出口通關於8時30分至16時30分辦理:業務一組、業務二組、五堵分關及桃園分關之案件,集中於關本部1樓服務中心辦理;八里分關及馬祖派出課之案件,於各該辦公處所辦理。
(二)前述派員辦理通關業務期間,視同正常辦公時間,免徵收海關徵收規費規則第3條第1項第5款規定之特別驗貨費及第4條第4項附表一規定進口貨物監視服務項目(四)、(五)、(十)之特別監視費。
三、連續假期期間旅客行李及船舶維持24小時通關;稽查組結關檯、倉棧組監理課、花蓮分關及八里分關照常24小時輪值;花蓮分關蘇澳派出課22時後視需要派員辦理;基隆港東、西岸櫃場及雜貨碼頭酌情派員值勤。
四、110年10月9日之進、出口通關案件,依據週休二日單一窗口通關作業方式,於當日8時30分至12時30分辦理。
五、通關業務聯絡電話:
(一)本關服務中心: (02)24213273、(02)24202951分機1005、0800-306001(免付費服務電話)。
(二)處理緊急事件聯繫專線:(02)24213272。
(三)八里分關:(02)86305427分機251。
(四)馬祖派出課:(0836)23708。